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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及安排

  • 作者: 职场励志
  • 来源: 励志故事
  • 发表于2018-01-12 21: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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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文件精神,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引导和管理,根据《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岳办发[20xx]3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主体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街道工委领导班子和各村、管区、社区党组织班子对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一)街道工委书记和各村、管区、社区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二)街道分管领导和各村、管区、社区分管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协助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

    (三)街道党政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和联点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文明办作为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街道工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要切实负起牵头抓总,指导协调的责任。

    二、落实工作责任

    街道工委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督察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街道各部门、各村、管区、社区主要承担的意识形工作责任如下:

    (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牵头单位:党政办、文明办,责任单位:街道各部门、各村、管区、社区)

    (二)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扎实抓好以街道工委中心组为龙头的干部理论学习,全年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x届x中、六中全会精神等内容,制定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中心组学习的必要内容,每年学习不少于一次(牵头单位:党政办、文明办,责任单位:街道各部门、各村、管区、社区)

    (三)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有关分析研判情况及时报街道工委和区委宣传部。(牵头单位:文明办,责任单位:党政办、一线办、社会事务办、综治办、各村、管区、社区)

    (四)街道工委和各村、管区、社区党组织会议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将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向街道工委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工委将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牵头单位:党政办、文明办,责任单位:街道各部门、各村、管区、社区)

    (五)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区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街道工委和各村、管区、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文明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牵头单位:文明办,责任单位:街道各部门、各村、管区、社区)

    (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强化街道工委党校的教学管理,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教学的重要内容。(牵头单位:党建办,责任单位:各村、管区、社区)

    (七)加强新闻舆论阵地管理,坚持党管媒体原则,落实新闻稿件审核、新闻从业人员管理等系列新闻宣传制度。(责任单位:文明办、党政办)

    (八)加强对各类演艺场所、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陈列馆、展览馆等阵地的管理,确保演出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加强网吧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出版物,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牵头单位:文明办,责任单位:综治办、城管办、经贸办、各村、管区、社区)

    (九)加强社科理论阵地管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加强对社科研究机构和社科类社会组织管理;加强对境外资金和非政府组织资助研究项目的管理,严禁合作开展涉及敏感问题和重要资源信息的研究项目。(牵头单位:文明办,责任单位:街道各部门、各村、管区、社区)

    (十)加强宗教思想阵地管理,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宗教与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促进各类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牵头单位:党建办,责任单位:综治办)

    (十一)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街道工委书记和各村、管区、社区党组织书记亲自抓,领导和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各级网络管理工作机构,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旗帜鲜明地开展舆论斗争。切实加强网上热点事件和有害信息的监测处理,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牵头单位:文明办,责任单位:党政办、综治办、各村、管区、社区)

    (十二)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必须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通过党报党刊党网或者党内通报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牵头单位:文明办,责任单位:街道各部门、各村、管区、社区)

    (十三)加强党员干部党纪法规教育,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牵头单位:街道纪委,责任单位:综治办、各村、管区、社区)

    (十四)领导和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同社科理论界、新闻出版界、广播影视界、文学艺术界、教育科技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各领域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和新媒体中代表人士的工作,通过开展经常性走访、建立联系点、参加学术活动、邀请座谈等形式,不断拓展同知识分子沟通联系的渠道。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知识分子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网络“大V”、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要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牵头单位:党建办,责任单位:文明办、西湖商会、各村、管区、社区)

    (十五)选优配强宣传思想文化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高度重视城乡基层宣传文化干部队伍建设,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要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要及时作出调整。(牵头单位:党建办,责任单位:街道各部门、各村、管区、社区)

    三、建立责任检查考评体系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评体系,重点检查街道工委领导班子和各村、管区、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街道工委书记和各村、管区、社区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街道分管领导和各村、管区、社区分管工作人员直接责任,街道工委和各村、管区、社区党组织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情况。

    实行报告制度。街道工委每年定期向区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各村、管区、社区对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要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部通报;街道工委班子成员和各村、管区、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责任单位:街道各部门、各村、管区、社区)

    (二)组织专题督查。街道每年对全街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主要督查意识形态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督查结果向街道工委报告,并报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党政办、文明办)

    (三)纳入监督检查。要把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和工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责任单位:街道纪委)

    (四)纳入绩效考核。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意识形态工作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列入干部任前考察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列入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党建办)

    四、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严格追查问责,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一)街道工委和各村、管区、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要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街道工委和各村、管区、社区党组织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

    5、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6、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7、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8、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新闻网站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9、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10、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党校、行政学院等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11、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的;

    12、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论坛讲座等公开发表违背中央精神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

    13、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

    14、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外活动中,因言行不当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

    15、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三)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党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实施。

    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

    根据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主管年终个人工作总结及小结)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要求,按照县委、县委宣传部统一部署,为切实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建立意识形态常规工作机制,县供销社党组研究制定2018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全县供销系统要紧紧围绕县委部署,站在讲政治讲纪律的高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建立健全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努力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门抓,各部门各企业把好关口,定期分析意识形态的动态动向,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充分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经常分析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督促检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坚持党管媒体原则不动摇,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凝聚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强大内生动力。

    二、加强教育,提升素养。

    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指导地位。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持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不动摇,不断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凝神聚气,使全县系统干部职工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坚持抓住公民道德建设这个中心环节不动摇,使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积极探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有力抵制各种错误思想观念的影响,始终高扬主旋律,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营造优良环境。

    三、搭建载体,丰富内涵。

    党组不断创新意识形态工作方法,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与职工群众聚焦的难点、关注的热点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把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与解决个别性、群体性的思想认识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把做好政治理论的宣传教育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凡涉及全县系统人、财、物“三重一大”重大事项的决策,事前广泛征求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运用个别谈心、耐心疏导、平等交流、民主讨论等方法,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使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入情入理、潜移默化。主动适应现代传播方式发展的新趋势,高度重视和积极运用互联网、手机、网站、微信、微博、QQ群、QQ空间、网上培训、远程教育等新兴媒体,着力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倡导积极的、支持有益的、改造落后的、抵制腐朽的、打击有害的,大力传播健康文化,坚决清除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净化网络文化环境,努力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新平台,使干部职工在接受公共文化服务的过程中提升思想道德素养和科学文化素质;对干部职工开展供销合作社优良传统和供销合作英模人物事迹宣讲活动,树立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必胜信念,为打造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助力精准扶贫脱贫、引导农民实现小康做出更大贡献。

    四、建设队伍,完善机制。

    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归根到底靠队伍、靠人才,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在全县供销社系统努力打造一支思想理论好、综合素质高、具有意识形态工作经验的工作队伍。各企业、配送中心、庄稼医院、市场、专业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及为农服务企业要明确一名负责人主抓意识形态工作,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明确、制度健全。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工作,增强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识,不断提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的本领。

    五、脚踏实地,注重实效。

    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和职工群众工作,意识形态要代表和维护中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较好地整合各社会群体的利益,充分认识到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对推进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作用。教育供销社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模范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保持同农民群众、企业困难职工的血肉联系;不断增强做群众工作的本领,扎实做好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工作;深入农村、深入企业、深入职工群众,注重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切实解决好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入贫困户家中,县供销社正科级领导职系3个贫困户、副科级领导联系2个贫困户,其他党员干部联系1个贫困户,开展走村入户,与贫困户共商脱贫大计,做到不脱贫,不脱钩。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科学处置各种敏感问题,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六、加强领导,建立机制。

    为将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县供销社党组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白传忠任组长,杨德胜、田强、向远喜为成员,全面负责全县供销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意识形态问责、检查督办工作机制,确保意识形态各项工作任务完成。

    阅读拓展:

    2018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计划

    >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管理和引导,根据《中共贵港市市委办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通知》(贵办通〔20xx〕15号)文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xx大大、x届六中全会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责任制要求,牢牢掌握我市司法行政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列主义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为我市打造“四力贵港”、加快建成西江流域核心港口和新兴工业城市的工作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工作原则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局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单位、科室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局直属单位支委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组及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局党组每年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对本单位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并在党内进行通报,每半年向市委和市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部门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市委和市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部门报告意识形态领域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责任科室:人教科)

    (二)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要积极发挥我局宣传职能优势,整合现有宣传手段,加强宣传阵地管理。充分利用全市司法行政会议视频系统、12348法律援助电话热线、局政务网络信息网络、贵港市司法行政工作简报、贵港普法微信公众号、LeD电子宣传屏,积极开展意识形态宣传。结合开展法律“六进”、“12.4”普法宣传日等日常职能工作,开展社会主义主流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各有关责任科室每半年要就意识形态工作做好总结并形成汇报材料报局人教科汇总后向局党组做专题汇报。(责任科室:人教科、办公室、法援中心、法律宣传科)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团结、引导、服务党内外知识分子,建立班子成员联系服务党内外知识分子制度。党组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应当注重同社会各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各领域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和新媒体中代表人士的工作。加强同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行业知识分子的联系,做好思想政治引导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责任科室:基层工作科、公律科、人教科)

    (四)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本系统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落实好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责任科室:人教科)

    (五)加强正面思想舆论引导。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开展好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重大主题宣传。宣传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宣传,加强对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13446”工作思路、“四力”新贵港建设的宣传。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知晓率和认知率。对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要敢于触及、主动引导,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作出有说服力的回答,防止负面炒作、制造事端,确保在我市司法行政队伍不出现与市委、党中央不一致的杂音噪音。(责任科室:人教科、办公室、法援中心、法律宣传科)

    (六)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实和加强互联网信息工作力量。加强对互联网的论坛、微博等涉及本地本单位敏感信息网络舆情的发现、预警、引导、处置能力,加大对本单位网站信息发布的审核、监管力度,加强“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和运用。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开展网上舆论斗争,及时有效处置网上出现涉及本单位重大网络意识形态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