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品:街角里的罂粟花
文/迷途中的鱼
凌晨两点接到老何的电话,我整个人都懵了,不可能,绝对不可能,老何结婚十年了,居然说离婚就离婚了。
事情还得从十年前说起,那时候我们一帮人里最先发育的人应该是老何。作为一个在工厂打工的 丝能找到像李美如那样的姑娘简直就是一种奢侈。 李美如,初中没毕业就来到南方的这个小电子厂打工。相貌我就不知道用什么词语来描述,光说她对老何的感情那恐怕知情的人都要竖起大拇指,恩,这娘们不错!
老何家境贫穷,结婚的原因很简单李美如怀了他的孩子,在乡下虽说没钱,倒把名誉看得挺重。女方看东窗事发不得不草率的把李美如嫁给这个穷小子,结婚不到半年,生了个胖公主,把全家给乐开了花 生活条件不允许浪漫,一没有蜜月,二没有新房。生活也就这么凑合着过。但说起李美如持家,那还真不是我夸她,一般我也不会夸人,从剪老何的脚指甲到外面的为人处世那真是一把好手。她在老何家乡的名气那是不得了。
转眼小公主满周岁,这俗话说得好,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老何的那几个铜板跟本就撑不起那根顶梁柱。无奈夫妻双双下广州。
工厂嘛,一天到晚的都是要在车间干活,虽说一个月有四天假,一般情况都是要上班的,在整个车间认识老何的男人都羡慕他。李美如,多么好的一个女人,老何怕是上辈子好事做了几箩筐。李美如依旧素面朝天,勤俭持家,认识她的人都知道她是从来不会参加任何聚会或者朋友组织的游玩的,用金屋藏娇来形容老何那是再合适不过,我有时候请他们小两口出来吃饭都小心翼翼,生怕李美如说我铺张浪费。其实在我看来也没啥,就炒几个小菜跟老何喝两瓶啤酒,可李美如说还不如她下厨做给我们哥俩吃,说不卫生又浪费。不过还真是,李美如炒的菜还真能抵得过街面上的那些餐馆。第一次李美如请我去吃饭是我告诉他们我找到女朋友之后,一个街角的湘菜馆,这恐怕是李美如他们这辈子最奢侈的一顿饭,点了店里所有的招牌菜,满满的一大桌,整个过程我坐立不安,就像我一把火烧了老何家的房子一样。李美如恐怕是知道我女朋友是城里人,所以观念难免现代一些,生怕太唐突怠慢了。席间老何一个劲的敬我酒,李美如也不停的给我女朋友碗里夹菜。老何微醉的拍着我的肩膀对我女朋友说,嫂子,老程可是我亲哥啊,没有他就没有我老何的今天。我确实帮了老何许多,从小学打架到出来外面找工作,我一直把老何当亲弟弟看,况且我妈跟她妈那也是关系相当不错,我妈也老是跟我说在外面要多照顾他。我读书比老何多自然找起工作来也比他容易。而一直也是我找到工作了顺便把老何也带上。来,程哥我敬你!第一次看到李美如喝酒,没有太多的言语。一干而尽,就像她做人,干脆,简单。老何,你有这么好一个老婆可要看紧了喔,哪天跟人家跑了你就完了!说话的时候吴亚琴正晃着杯里的红酒看着李美如。亚琴姐尽会拿我开玩笑,我哪里好了。美如,老程都在我面前把你夸上天了,我们周围认识你的人都管你叫田螺姑娘。的确,用田螺姑娘来形容李美如再恰当不过。
不知道是吴亚琴说的话像魔咒还是什么,总之李美如还是离开老何了。哥,我想死。老何在电话那头像是喝多了酒还带着哭腔,不对,应该是害怕,当有一天你以为永远不会发生的事,突然发生了,你除了害怕,就只有绝望了。我想老何当时就是这么一个状态。我无法形容他当时脑袋里的一万种沮丧。
怎么啦,大半夜的?吴亚琴揉着惺忪的眼睛问我。吴亚琴你就是她妈的混蛋。我怎么啦?你有病吧!吴亚琴猛的坐起来。怎么了?李美如要跟老何离婚。我一边穿裤子一边没好气的说。啊?不会吧?怎么可能?吴亚琴揉了揉头发惊讶的看着我。还不是你当初乌鸦嘴说什么跟别人跑了,这下指不定还真跟人家跑了。我得出去找找老何,那傻冒不知道会不会寻死。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