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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劳动合同范本(最新版)

  • 作者: 励志故事
  • 来源: 励志故事
  • 发表于2015-08-22 19: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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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示范文本)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一、甲乙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二、甲乙双方签订本劳动合同书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三、签订本劳动合同书时,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乙方本人签字或盖章。

    四、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之外,甲方不得与乙方约定由乙方承担违约金。

    五、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六、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 性别 联系电话

    户籍类型(城镇、农村)

    身份证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社区(村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项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时止。

    第二条 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三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不定时工作制度)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的岗位(工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第五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法定货币足额支付乙方工资。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下列第 项方式支付乙方工资:

    (一)乙方执行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按 执行。

    (二)乙方执行计时工资,月工资为 元,其支付项目为 ,或按

    执行。乙方的工资随甲方的经济效益上下浮动。具体的办法为。

    乙方在试用期月的工资为 元。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当月发放工资的清单。

    第六条 乙方在婚假、丧假、探亲假、 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为 。

    第七条 因甲方的原因停产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上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工资、奖金以及特殊工作条件或环境下的津贴)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

    执行。

    第八条 甲方支付乙方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第 项计算:

    (一)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工资标准;

    (二)按甲方规章制度规定的计算基数;

    (三)按集体合同确定的基数。

    第九条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有

    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以及重庆市的有关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二条 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培训协议书

    2.保密协议书

    3.岗位协议书

    4. ……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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