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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一做微党课方案

  • 作者: 职场励志
  • 来源: 励志故事
  • 发表于2017-04-30 19: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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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学一做微党课方案

    党员要增强党性宗旨意识,端正执法思想,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为民服务意识,放下架子、沉下身子。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两学一做微党课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两学一做微党课方案1】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和省委、市委《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为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不断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党性修养、强化宗旨意识,市委市直工委决定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主题党课系列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今年党建工作的龙头任务,要把主题党课系列活动作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抓手和有效载体,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团结统一夯实基础,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建设魅力商丘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讲好“主题党课”。

    1、授课人:主题党课的授课人主要是市直及中央、省驻商各单位的党委、党(总)支部正副书记。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都要率先垂范,带头讲好主题党课。

    2、教案要求:主题党课讲课前,授课人要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结合工作实际、重点、难点和党员思想热点,搞好调查研究,确定党课的主要内容,有针对性地撰写党课教案。具体要求:(1)符合中央和省委的精神要求,主题突出、观点正确,思想深刻、务实创新;(2)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通俗易懂、情理交融,讲出亮点、解决难点,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3)避免照本宣科,力戒空洞说教,切忌抄袭或网上下载。

    3、授课范围:授课人要积极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同时,还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创新方式、拓展范围,到所属二级机构、所报到社区等基层党支部讲好主题党课。“七一”前后,市直机关每个党支部要结合纪念建党95周年,举办一次主题党课。

    (二)普通党员积极讲好“微型党课”。

    1、开展“万名书记上党课、党员人人上讲台”微型党课活动。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主体作用,以党支部、党小组为基本单位,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开展“万名书记上党课、党员人人上讲台”微型党课活动,确保每个党支部委员和每名党员都走上讲台,用自己的语言讲身边的故事、聊自己的感想、谈自己的体会,人人争当党课教员,变被教育者为教育者,变被动听为互动学。

    2、开展微型党课授课比赛活动。7月份,拟举行“两学一做”微型党课授课比赛活动,各单位要在深入开展微型党课活动的基础上,推荐一名参赛选手参加授课比赛,授课时间为7—9分钟,比赛时要使用多媒体、教具等辅助工具。

    3、拓展微型党课活动覆盖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拓宽微型党课覆盖面,确保教育辐射到全体党员,使微型党课成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有效方式,切实增强基层党员教育的影响力、感染力和吸引力。同时,要利用网络资源,积极探索“互联网+党员教育”新模式,通过开设党员教育栏目,展播优秀微型党课,把单一的“室内课堂”拓展为“立体课堂”,实现教育效果最优化。

    (三)理论骨干持续深化“双万”活动。

    “万所基层党校·万场理论宣讲”活动是宣传系统致力打造的全省理论宣讲的品牌活动。市直各单位,特别是各级基层党校(党员之家)要继续抓好“双万”活动推进,切实发挥市直理论专家、基层理论骨干的主导作用,采取专家授课、报告会、领导干部上党课、微型党课、网上党课等形式,确保每月一次理论宣讲,每次一个宣讲主题,每名党员都能有机会参加系统理论学习。“双万”活动开展及资料报送情况将作为省、市级先进基层党校评选的重要参考。

    三、具体要求

    主题党课系列活动内容丰富,要求具体,请各单位认真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和各自实际,对党课内容、时间和方式等作出统筹安排,切实把党课讲好、讲实、讲出效果。

    1、要精心谋划好主题党课系列活动。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研究谋划主题党课系列活动,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理论武装先行、学用结合引导、上下联动推进,不断提升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2、要认真落实好主题党课各项活动任务。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和职能特点,结合机关党员干部思想现状,找准党课的切入点和结合点,注重形式创新,突出特色亮点,教育意义丰富,活动效果显著,进一步增强机关广大党员在服务基层、贴近百姓、推动发展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积极参加主题党课、微型党课、“双万”活动,形成党课全覆盖的良好局面。

    3、要收集报送好主题党课有关资料。各单位在开展党课教育时,要注意做好党课教案的收集,每次党课活动录制的3分钟左右视频资料(刻制成光盘),每月20日前与《2017年度主题党课系列活动统计表》同时报送;6月15日前,推荐1名共产党员参加“两学一做”微型党课授课比赛活动(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单位、职务、讲课题目和课件);8月31日前,各单位推荐1—2篇优秀主题党课教案(教案字数不得少于8000字

    【两学一做微党课方案2】

    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市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委办〔2017〕34号)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创新方式讲党课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做好讲党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党课方式

    (一)“双向”讲党课。

    1.市局党组成员要分别到市局各党支部讲党课。(具体安排见附件1)。

    时间安排:2017年“七一”前。

    责任落实:领导讲党课主题、时间安排等由局领导商讲党课党支部定。各党支部于“七一”前,将领导讲党课讲稿、图片信息等报市局机关党委。

    2.市局党组成员要结合开展“走基层”、“精准扶贫”、服务企业等活动,到贫困村党支部、联系的社区党支部和重点企业党支部讲党课。

    时间安排:2017年12月底前。

    责任落实:请局领导结合工作,自行安排,并落实相关人员将讲党课图片信息等资料报市局机关党委备案。

    3.邀请基层先进典型到市质监局讲党课。

    时间安排:2017年8月底前。

    责任落实:局机关党委负责。

    (二)党务工作者讲党课。

    基层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党建指导员、组织员等党务工作者要带头在支部讲党课,以身作则当好理论学习的辅导员。基层党组织书记至少在党支部讲1次党课。

    时间安排:2017年12月底前。

    责任落实:各党支部书记负责,并及时将开展情况等报市局机关党委。

    (三)讲师库成员及基层先进模范讲党课。

    各党支部可自行邀请讲师库成员、基层先进模范讲党课或开展党课指导。(见附件2、3、4)

    时间安排:2017年12月底前。

    责任落实:各党支部根据情况自主安排。

    (四)讲“微型”党课。

    鼓励党员业务能手、老党员、先进模范、普通党员联系个人实际讲“微型党课”。

    时间安排:2017年8月底前。

    责任落实:各党支部根据情况自主安排。

    (五)落实好“三会一课”。

    每个专题学习讨论,各党支部都要安排一次讲党课;“七一”前后,党支部要结合开展建党95周年纪念活动,集中安排一次党课。

    时间安排:2017年12月底前。

    责任落实:各党支部根据情况自主安排。

    二、党课内容要求

    党课要紧扣“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题,做到“四个讲清楚”,即讲清楚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重要意义,讲清楚对党绝对忠诚是最重要的政治纪律,讲清楚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讲清楚怎样做合格党员、怎样争当优秀党员。党课备课要联系听课党员工作、思想、生活的特点,体现“三性”,即体现政治性:用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基本要求阐明观点、分析问题,做到讲政治、守原则,立场鲜明;体现指导性: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和形势、任务的变化,紧紧围绕工作中心,突出问题导向,回应解决党员的思想困惑和亟须解答的社会问题;体现生动性:注重运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多媒体授课等,强化互动交流、答疑释惑,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几点要求

    (一)及早安排部署。

    各党支部要加强协调联系,及早落实党课主讲人员、授课时间、授课内容,制定出讲党课的具体计划,确保每季度每个党支部至少开展一次党课学习。

    (二)加强督促检查。

    市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督查指导组对各支部落实讲党课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市局机关党委要加大对讲党课的指导督促力度,推动讲党课工作落到实处。

    (三)做好资料记录和报送。

    各党支部对本支部开展的讲党课活动,做好讲前准备、讲课记录、讲后总结、资料汇编、信息宣传等工作,并及时将相关资料报市局机关党委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