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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网上购物心得体会及感受

  • 作者: 创业励志
  • 来源: 励志故事
  • 发表于2017-11-23 13: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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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世纪注定是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的时代,现在网购已经成为一种时尚和流行的购物方式,随着物流的发展,未来网购会比现在更加方便。其实网购那么吸引人最重要的是能选购物美价廉的商品,但同时也浪费了很多时间,有些女孩子天生购物狂,每天看宝贝都有两三个小时,消耗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如果能买到称心如意的商品也就算了,关键很多消费者消耗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花了不少钱买的商品,收到货的时候还是不满意,开淘宝店的人不计其数,数以万计,不能否认有很多优质有良心的商家,但是也有不少商家以次充好,高仿冒充正品,最终导致消费者不能买到真正货真价实的商品,品质没有得到有效的保证。

    我一般在淘宝上购物,物品丰富,可以与卖家交流沟通。

    淘宝是国内最大的网购平台,有上千万家商家在里面做生意,俗话说得好,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什么鬼怪牛马都有,卖家不一定都是诚信的,所以在购物之前了解一下淘宝网购的规则,方便以后出现问题可以快速有效的进行维权,或者说遇上维权的时候,你有更大的胜算把我,一般经常购物并了解淘宝规则的人,很少会被骗,钱不太容易白花,不喜欢你可以随时叫商家退款。

    网购确实时尚便捷,而且物美价廉,交易也公平,但是庞大的购物平台有众多的卖家,要怎样才能快速找到自己需要的高品质的商品呢?根据淘宝内部朋友爆料其实是有方法和技巧快速选择优质的商品的。尝试了效果一定有,而且真心有效,能直接快速的找到想要的商家,并且在质量和售后方面有保障的,销量和评价异常火爆,买家好评巨多的商品。而且都是质量和售后有保障的。销量异常火爆,买家一致好评的物美价廉的商品。

    第一、要理性,不要被卖家的信誉蒙骗,很多信誉是刷出来的,信誉刷出来实在是太容易了,要多看!(我有很多同事是专门刷单挣零花钱的,不管淘宝还是天猫,都刷过)

    你看好一款商品之后点击进去看下评价,这主要是从评价当中分析一下几个问题:①你看好的这款商品是否适合你;②商品的质量如何,如果评价太好和评价太差都没有太大的参考价值,多看看以前的历史评价,重点看中肯的评价;③看看在评价里面有没有透露价格的,有些人评价把价格也透露的,如果之前是活动价格,现在是提价那就自己适当考虑吧,根据上面这三点,最后考虑是否有购买的必要。

    第二、不只是淘宝上有很多商品,其他平台也一样,只是淘宝上同款同品牌同质量的商品有很多而已,但是很多店家在卖,有的卖得好,有的销量很差,售价也会相差很大。如果说价格相差很大还好说,有一些价格相差无几,就很难让人选择,这个时候如何选择?最好是找一家评价最多的,然后用第一步的方法进行了解,如果商品质量没有太多的问题,商品也是你喜欢的,那你就到价格最低的店铺去购买。这样购物相对就精明多了,一般大品牌的商品,高仿和假冒的相对比较少,可以放心购买。

    第三、如果你购买低品质的商品,建议不要到处去比价格,因为你不知道一个商品的成本是多少,有能力最好消费知名品牌的商品,因为在价格方面有体系的保护,没有保护很容易导致线下渠道的冲突和问题的出现。一般知名品牌的商品都有直营店或者旗舰店之类的,价格相对实体店也有一定的优势,因为在房租等成本上具有优势,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价格相差太大不要购买,贪图便宜是人的天性,但是一件商品价格相差几百甚至是几千就需要注意了,天上没有那么大的馅饼砸到你身上。价格相差比较大的有90%以上都是仿品,特别是淘宝店铺,天猫店铺相对比较少,小便宜一定有,但是大馅饼一定会吃亏,最后还需要强调一点:一分钱一分货,商家不是慈善家。

    第四、在购买商品时最好是选择能够7天无条件退换货的和卖家赠送退货运费险的,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不要跟风选择销量超级牛叉的大卖家,因为他们的销量那么牛叉,基本不怕你怎么闹,也不怕你退货,能坑你就坑你,没得商量。但是小卖家就不一样,你退货多少还是有担心害怕的,大卖家退货你连运费的损失也搭上,小卖家你退货一件他们就多了一件库存,而且差评对他的店铺影响非常大

    第五、预期天天各种看商品,不如关注一下淘宝官方的大型活动,其实你关注了就会发现,他们每天都会有各种活动,甚至有低到9.9元还包邮,而且有海量的商品,总有你想要的商品,这些商品当中有很多是商家特地拿来低价推广的,花钱赚吆喝的,换句话说可以成本价甚至是低于成本价购买,这是一种营销手段,所以早购买早划算,后购买的等着宰割。

    淘宝店铺转让协议书

    出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居间方(丙方):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丙方居间介绍,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购买甲方的网店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出售网络店铺基本情况:(下称“该网店” 或“该店铺”或“该网络店铺”, 实际以网店后台数据为准)

    1.1 网店类型:□淘宝店 ?天猫商城 □拍拍店 □其他;

    1.2 网店账号:;

    1.3 卖家信誉值:;

    1.4 店铺网址:;

    1.5 认证类型:□个人身份证认证 ?企业执照认证 □个体户营业执照认证

    1.6 支付宝认证名称:;

    1.7 消费者保证金余额: □有元;

    1.8 甲方身份:□网店注册人 □代管人 □转卖人 □其他;

    1.9 其他情况(如有) 委托人乙对该网络店铺情况已充分了解。

    二、转让费用和支付方式

    2.1甲、乙双方约定,该网店的转让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2.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 :□一次性 ; ?分期述转让费用支付给甲方,支付方式为:□ 现金支付(喜迎党的十九大心得体会及感受);□ 银行转账;甲方指定收款账户: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甲方收款后,应向乙方出具有效的收款凭证。

    三、转让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3.1.1 甲方必须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资料、网店认证资料以及本人电子照片;

    3.1.2 甲方对所提供店铺的一切资料保证其真实性,且来源合法,并对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3.1.3 甲方在网店转让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网店所在网络平台找回或者修改会员帐号及密

    码,也不得有转移帐号内资金的行为,并保证甲方不会向任何第三方举报或提供信息而造成网店被查封,网店被盗等;

    3.1.4 甲方在转让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或者破坏乙方的正常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对客户进行不良宣传、恶意骚扰、勒索威胁等;

    3.1.5 甲方在转让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店铺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帐号资料、客户资料、交易信息、商品资料等;

    3.1.6 甲方在转让后不得再将店铺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3.2.1乙方必须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资料以及本人电子照片,并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对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3.2.2乙方在受让后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进行非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利用该店铺传播非法政治、色情淫秽等信息,非法出售毒品、枪械等违法产品,非法进行信用卡套现,出售假货、诈骗等违法行为;

    3.2.3乙方在受让后有权再将店铺通过丙方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甲方对再转让的情况享有知情权,但也有义务为再转让交易提供必要的配合和协助;

    3.2.4乙方在受让网店后应严格遵守所在平台的经营规则,受让后的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将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 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

    三方一致同意,并确认居间方为甲方和乙方所提供的居间服务(包括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和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在本合同成立时已经完成,即甲、乙双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以下方式向丙方支付佣金:

    1、按该网络店铺的转让费用总额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人民币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二)居间方促成本合同成立的,乙方按照下列第(1)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

    1、按该网络店铺的转让费用总额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人民币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5.1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5.2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之约定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3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二款之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4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逾期支付给甲方转让费用达10日以上(含10日);

    5.5 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六、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甲、乙利益的;

    3、其他严重过错影响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第六条第(二)款中任一违约情形,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转让费用总额的30%(计人民币 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四)甲、乙双方商定,如发生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二)、(三)款约定情形的,违约方应当按照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守约方无法证明实际损失多大,则按照以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为违约方,必须双倍退还已收的转让费用;

    2、如乙方为违约方,甲方有权不退已收的转让费用。

    (五)本合同不同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如发生冲突,则以较重者为准。

    (六)甲乙直接或间接阅读相关条款后进行网络店铺交易均视为其接受本协议。

    七、特别声明条款

    三方一致同意,并确认居间方为甲和乙所提供的居间服务(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和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在本合同成立时已经完成,即使甲和乙因合同履行问题发生争议而导致本合同被解除(包括但不限于协商解除、裁决解除或者判决解除等),甲和乙也无权要求居间方退还已收取的佣金。

    八、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1)项进行解决:

    1、向居间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均为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为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补充条款

    (本合同补充条款如与本合同其他条款发生冲突,则以补充条款为准。若有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进行约定,若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相冲突,以补充合同为准)

    阅读拓展:

    淘宝网协议书

    本协议是由您(以下简称甲方)与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使用支付宝服务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甲方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且认可乙方通过向甲方在填写签约信息时预留的联系邮箱发送的对甲方所属行业及经营内容的判定,即表示甲方与乙方已达成本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若您对上述所属行业及经营内容的判定或本协议内容有任何异议或不解,请勿点击确认。

    框架协议部分

    第一条 相关定义

    除上下文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合同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1.1 “支付宝服务”: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支付宝”软件系统及其附随提供的款项收付服务。

    1.2 支付宝账户:指甲方在使用本合同约定的“支付宝服务”时,乙方向其提供的唯一识别编号。甲方可为其设置密码、安装数字证书,并具体使用“支付宝服务”开展交易,查询交易产生的款项收付账务明细

    1.3 支付宝商家工具接口:指乙方开发的“支付宝”软件系统的软件接口,与甲方网站的软件系统对接后,即可通过甲方网站使用“支付宝服务”。乙方将依据甲方在确定本协议时所使用的支付宝账户与支付宝接口绑定;若甲方需在支付宝接口下添加其他新增支付宝账户,则需通过书面形式或其接口下正在使用的支付宝账户邮箱向乙方指定系统后台发送申请,由乙方完成相应接口绑定工作,以保证甲方收款账户的安全性。

    1.4 交易流量:指由“支付宝”软件系统所统计的甲方通过其选定服务类型使用“支付宝服务”所完成交易的单笔金额,是乙方据以收费的依据。在本合同生效前或有效期内建立,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后完成的交易,相应的交易金额不计入交易流量,该交易金额计入双方重新签订的合同约定的交易流量内,双方没有重新签订合同的,应按照该交易金额单笔的3%向乙方支付软件服务费。

    1.5 甲方用户:在甲方网站完成会员注册或者与甲方直接进行交易的用户。

    第二条 服务内容

    2.1 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2.1.1安全加密

    为甲方使用乙方的服务提供高质量的128位网络传输加密通道,并为甲方提供信息传输的接口规范、配置安全传输协议、后台管理权限设定等服务。

    2.1.2“支付宝服务”

    向甲方提供“支付宝”软件系统,以及甲方与甲方用户间等各种形式的货款收付服务。

    向甲方提供支付宝账户,用于甲方即时在线查询使用“支付宝服务”过程中甲方的款项收付账务明细。

    2.1.3提供在线查询系统

    为甲方设立网上交易信息查询功能及支付宝账户信息管理和信息查询服务系

    统,可用于甲方每天二十四小时即时在线查询。该查询系统列明相关交易的时间、金额等。

    2.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具体产品详见附件---产品清单

    第三条 权利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1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身份资料及经营内容等资料,并在该等资料发生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应承担因上述资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及时和不完整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发票误寄、不能联系导致的业务不能开展、乙方不能识别甲方新的身份发送的指令从而不执行甲方指令)。

    3.1.2甲方独立承担因其网站的交易信息违法、虚假、陈旧或不详实造成的投诉、退货、纠纷、处罚等责任,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3.1.3甲方应在其网站页面上如实描述“支付宝”软件系统及“支付宝服务”的内容,并通过甲方网站引导甲方用户进入“支付宝”软件系统提交服务申请,不得以甲方名义为他人获取乙方服务或者使用乙方提供的支付接口为其他网站或企业提供有偿或无偿的商业性服务。甲方承诺,不在未经乙方确认的甲方指定网站以外的其他网站上使用乙方的接口,不将乙方提供的接口技术、安全协议及证书等以任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不使用乙方提供的接口为第三方提供商业服务,但甲方或甲方母公司控股的机构除外。

    3.1.4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支付宝账户、密码和(或)数字证书,甲方的支付宝账户、密码和(或)数字证书是乙方识别甲方身份及指令的唯一标志,所有使用甲方支付宝账户、密码和(或)数字证书的操作即为甲方的(授权)操作行为,因甲方支付宝账户、密码和(或)数字证书遗失、泄露、被窃所导致的损失由甲方独自承担。任何使用甲方的支付宝账户、密码和(或)数字证书发送至“支付宝”软件系统的支付指令构成甲方不可撤销的授权付款指示,乙方对于依照该指示进行支付的行为及其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3.1.5甲方同意乙方在必要时有权将其相关交易信息提供给乙方的合作银行、政府监管部门进行核查,但乙方应告知甲方获得该等信息的银行和政府监管部门的名称及披露的交易信息内容。

    3.1.6甲方需根据乙方提供的“支付宝”软件系统,制定出可与“支付宝”软件系统有效对接,识别来自“支付宝”软件系统各种交易付款状态信息的软件程序,以确保完成整个交易流程,该等软件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订单处理、确认收货或提供服务的程序。

    3.1.7甲方承诺,在使用“支付宝服务”时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接受并遵守乙方网站所不时公布的《支付宝服务协议》、《支付宝交易规则》、《支付宝认证服务协议》及相关管理规则和运行中的技术和非技术规定。甲方承诺,其使用“支付宝服务”时与甲方用户之间的交易行为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也不会违反乙方网站所不时公布的《支付宝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则、具体使用“支付宝服务”过程中展现的限制或使用提示、说明。

    3.1.8甲方理解并同意在其网站(含网站系统)存在不安全因素可能影响到乙方或乙方会员利益的情况下,或甲方在使用支付宝服务协议过程中侵犯了乙方关联公司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商誉、知识产权等)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

    立即消除不安全因素。若在得到乙方通知后甲方仍不消除该不安全因素,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其他任何赔偿及法律责任。

    3.1.9在甲方接受到乙方软件系统反馈的指令处理状态时,除非乙方软件系统明确反馈该指令处理成功或失败,否则甲方均应通过乙方提供的查询系统对该批次指令处理状态进行再确认,以便决定是否重新发送相关指令。若甲方未依照本款约定操作,直接选择重新发送指令导致多付或重复扣取款项的,因此导致的所有损失、索赔及投诉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并解决,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软件系统在收到甲方指令后,反馈“系统异常”或“处理异常”的,甲方应通过查询接口确认该批指令目前实时的处理状态,以决定是否需要重新发送指令)。

    3.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2.1乙方负责支付宝软件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保证按照乙方网站所公布的《支付宝交易规则》、《支付宝服务协议》、《支付宝认证服务协议》向甲方提供第二条所述的各项服务。

    3.2.2乙方负责受理涉及“支付宝”软件系统本身问题的投诉并处理因此产生的纠纷。

    3.2.3甲方告知乙方其甲方支付宝账户、密码和(或)数字证书被泄漏或被未经授权的人使用后,乙方应立即采取合理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冻结甲方支付宝账户及账户内资金、交易),避免损失的扩大,因乙方提供保护措施不及时、不到位导致甲方损失扩大的,应就该扩大部分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2.4乙方设立业务咨询和联系电话,负责解答甲方在使用“支付宝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疑问,并及时解决双方在数据对账、资金流转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3.2.5乙方应确保“支付宝服务”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四条 费用、结算、退款

    4.1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软件服务费累计达到人民币1000元或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后的1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与开票当时甲方实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金额同等的软件服务费发票,并以快递的方式寄送至本合同约定的甲方“联系地址”。

    4.2 甲乙双方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双方结算的依据:

    4.2.1“支付宝”软件系统以及银行对账凭证都有记录的,以银行对账凭证为准;

    4.2.2“支付宝”软件系统没有记录而银行对账凭证有记录的,以银行对账凭证为准;

    4.2.3“支付宝”软件系统有记录而银行对账凭证没有记录的,以“支付宝”软件系统为准。

    4.3甲方可通过“支付宝”软件系统申请将其支付宝账户内的余额(被冻结款项除外)支付(“提现”)至其名下的指定银行账户,乙方应在收到该提现要求后第2个工作日向银行发送转账要求,但因银行方面原因致使提现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如因非乙方原因未收到上述款项的,可凭相关银行对账单要求乙方向银行查询并保证甲方在此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收到该款项。甲方承

    担因银行账户信息不正确而造成的相应损失。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除适用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对于本合同内容及因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及已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泄露或以其他任何变相形式告知任何非本合同当事人(包括双方没有必要授权的任何雇员),或用于除本合同履行之外的其他目的;乙方网站公布的《支付宝服务协议》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5.2双方均应采取一切合理、必要的步骤,保证各自(及其雇员)遵守上述约定。双方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以保护保密信息,此种预防措施应至少与甲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措施一样重大,但不应少于合理的关注。

    5.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召开新闻记者会或者其他任何方式披露关于双方正在合作及洽谈的内容。

    第六条 知识产权

    乙方及其关联公司拥有本协议中自有服务内容的一切权利。乙方授权基于本协议目的,甲方可合理使用乙方的相应知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标、Logo等;若甲方未经乙方授权将乙方的知识产权用于本协议目的之外,或在使用中给乙方造成不良影响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指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若甲方逾期未整改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合同终止

    7.1 发生下列情形的,守约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

    7.1.1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履行相关义务,经另一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仍未改正的。

    7.1.2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2 本合同期限届满。

    第八条 除外责任

    8.1为有效提供服务,乙方网站、“支付宝”软件系统将不时进行维护和检测,对此乙方将提前三日在乙方网站公告,因此产生的服务中断或不稳定状态,不视为乙方违约。

    8.2本合同有效期内,因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布、变更的法令、政策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不视为乙方违约,双方应根据相关的法令、政策变更合同内容。

    第九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变更、执行及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的,参照通用的国际商业惯例和(或)行业惯例。

    9.2 因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赔偿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10.2除前款约定外,任何一方均不应对对方因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利润损失、收入损失、营业中断等直接的、间接的、特殊的或偶然性损失负责。

    第十一条 完整协议

    本协议构成甲乙双方之间完整的合同,取代双方之前达成的所有口头、书面约定。

    第十二条 通知与送达

    双方明确,本协议约定的地址是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进行联系的有效地址,该地址发生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终止、通知等都应以书面的方式进行,且应在书面文件中加盖公司公章,以任何其他方式提供的上述要求都不能对另一方构成有效约束。

    第十三条 可转让性

    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或者让于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但为履行本协议需要,乙方有权不经甲方同意而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具备合法履约能力(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支付宝”业务)的第三方,但乙方对受让人的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其他约定

    甲方承诺,其向乙方提交的行业背景、经营内容及支付宝服务应用场景等信息均真实有效,甲方违反本款承诺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独自承担并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并有权据此终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约定之服务。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争议解决机构宣布为无效或无法执行,则该条款应被视为从本协议中删除,而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应仍然完全有效。

    双方签订本线上协议或其他在线协议后,甲方因内部管理等原因需要签订纸质协议进行确认或存档的,双方可再行签订纸质协议,但不能因此视为双方存在两个合同关系,纸质协议的内容必须与在线签署的协议内容一致,协议的生效与履行依照在线签署的协议约定执行,在线签署的协议内容与纸质协议的约定不一致的,以前者的约定为准。

    本协议有效期同附件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开通时限。但本协议相关附件产品到期前30个日历天内,若乙方通知甲方该协议将自动续签,且甲方在该期间内无异议的,则本附件产品自动顺延一年,若乙方未通知甲方该协议将自动续签的,则本协议到期终止;以此类推,反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