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念,其实就是珍惜。一个懂得珍惜旧爱的人,也一定知道顾念新宠的。”
婚后,她愈加发现,他的身上留有太多前女友的痕迹。
他最爱穿的一件衬衣,是前女友送给他的。尽管衬衣已经褪色,甚至领口被磨得有些发毛,但在众多的新衬衣面前,他也会选择前女友送的那件。
吃菜,他最喜欢的是那道“鱼香肉丝”。不管是在外吃饭,还是在家里做饭,如果桌子上有那道菜,他的眼里就会有无言的欣喜,谈笑就会风声四起。他说过,前女友最喜欢吃,也最喜欢做这道菜,而且可以说把这道菜做得炉火纯青。
在外散步,多数时候他会弃家门口的广场不顾,而宁愿穿过三条街道,步行二十分钟,跑到那个很远的公园。她知道,这是他和前女友以前约会的地方,时隔多年,他仍旧不能忘记。
总之,对他了解越多,前女友在他身上烙下的印记,就愈发明显。
她非但不恼,反而更加喜欢。她觉得,这样重情重义的男子,值得拥有和珍惜,况且,自己身上,何尝没有前男友的影子呢?
多少次夜深梦回之时,她会又回到和前男友相恋的过去,以至于她总担心自己蓦然惊醒时,是否叫出过前男友的名字。
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或者在生活里有了委屈,她也会不自觉地想起前男友,想起他对自己的帮助。
而且,她最喜欢戴的那款小蜜蜂耳坠,不也是前男友送给她的么?
顾影自怜,她知道,旧爱是有习惯的。而习惯旧爱,并不是一定要回到从前,只是对曾经的一种怀念而已。怀念,其实就是珍惜。一个懂得珍惜旧爱的人,也一定知道顾念新宠的。
从此,他换下前女友买的衬衣后,她会愈发小心地洗净它,再轻轻地将它熨好,比对其他衣服要注意一百倍。
她还专门到书店去买来做“鱼香肉丝”的菜谱,暗自揣摩这道菜的食材要素,也经常到他最喜欢去的饭馆里,向那里的厨师请教他最爱在这里点的“鱼香肉丝”的做法,直到他吃得笑意像深水里的涟漪,一层层在脸上荡漾开来。
空闲下来,她也非常乐意陪他一起到他常去的那个公园散步。她还经常夸奖他,说他目光独到,居然能在闹市里找到这么一个安静优美的地方。
慢慢地,她发现,他看她的眼神比结婚前还要柔和,而且,在外面应酬的次数在不断减少,还会主动承担起家里的家务活了。
没想到,习惯他的旧爱,也可以让自己迅速地成长,而且,结果比预想还要好。再一次细心地搓洗着他的衬衣,她偷偷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