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学习和编辑小说的过程中,对小说的语言有很多疑问,最近我在拜读赵树理先生的小说时,有点感悟,写出来和大家交流探讨。
我们对赵树理先生做一个简单的了解,他原名赵树礼,山西沁水县尉迟村人,现代小说家、人民艺术家,山药蛋派创始人。他的小说多以山西农村为背景,反映农村社会的变迁和一定阶段的矛盾斗争,塑造了农村各式人物的形象。
我们先来看先生的这一段话:
“三仙姑却和大家不同,虽然已经四十五岁了,却偏爱当个老来俏,小鞋上仍要绣花,裤腿上仍要不是镶边,顶门上的头发脱光了,用黑手帕盖起来,只可惜官粉涂不平脸上的皱纹,看上去好像驴粪蛋上下了霜。”
就这短短的一句话,我们从当中能品味到什么呢?
其一、语言形象生动、诙谐幽默
先生的小说形象常常令人过目不忘,什么原因呢?
我认为这跟先生生动立体的形象和幽默的语言是分不开的。上面这段话,先生通过“四十五岁”“小鞋绣花”“裤腿不镶边”“头发脱光”等关键字,着墨不多,就把三仙姑与众不同的形象生动地呈现在读者面前了。为什么就形象了呢?我们分析一下这些词语,“小鞋”“裤腿”“顶门”“黑手帕”“皱纹”等是名词,“绣”“镶”“脱”“涂”“下”等是动词,其它修饰性的词语用的很少。也就是说,在写小说时,多用名词、动词,能使情节立体化,呈现画面感,尽量少一些无病呻吟的修饰性词语。我们能分析出,“只可惜官粉涂不平脸上的皱纹,看上去好像驴粪蛋上下了霜”这句话用的是比喻句,我们也知道比喻句有个作用,就是能使句子更形象生动,那我们在写作时为什么使用的那么吝啬呢?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知道了语言要生动形象具体准确。那怎么就生动了呢?我浅显的理解就是把“生”的“动”起来,就是用大家熟悉的事物,诠释大家陌生或不能理解的事物,而不是说用抽象的来描写一些事物,就像有人写的“他长了一双柏拉图式的眼睛”,他这么一说,我们更不知道这人的长相了,因为我们无法理解“柏拉图式的眼睛”到底长成啥样。所以,我们在表述某种事物时,让读者一眼看到你的文字,就能够想到你要表达的事物,这样的语言才生动。再说说形象,就像我们画画的,寥寥几笔勾勒出一个人的姿态、气质,甚至更多。一幅好的绘画作品,不在于你杂乱无章的画了多少,而是画得尽量少,让读者看到更多的东西。我想,写作的道理也是这样的。关于具体,我在《小说的画面感》里已经讲过这个问题,有人写一个男孩是这样写的,“很帅很帅很帅帅极了”,写女孩就是“太美太美太美美棒了”,或者“她非常漂亮”,“很”“太”“非常”这些词是不能准确描绘出一个事物的形象的,我想,大家能理解。还有作者在叙述时间喜欢写这天、有一天、一个下午等等,简单点说,你最起码应该写出怎么样的一天或什么样的下午,比如有作者在描写黄昏时这样写道:“俯瞰小镇的黄昏,宛如天河里坠落了一弯金色的月亮,亲吻着故乡的田园,从炊烟袅袅的村寨里,不时地传来几声狗吠鸡鸣,仿佛是一个遥远、朦胧的梦。”这样描写,不仅具体,有意境的美,而且能进入读者内心深处,使读者有所触动,产生共鸣。
我们在写作时,无论是写人、写事、写景还是写情,都应贴近生活,使读者感到身临其境,浑然天成,自然生动。这就需要我们熟悉生活。我是从山村长大的,在我写的小说里城市的印记几乎没有,为什么我不与时俱进写点城市的东西呢?原因很简单,我没在城市生活过,没有城市生活的体验,那我写出来的东西就经不起推敲,细节上的叙述往往就会捉襟见肘,更别说写出具有内涵的作品了。一不小心写出身家过亿的富豪,每晚推着除了铃铛不响其他部件都“丁零当啷”乱响的自行车到大街上捡破烂,抑或放羊的山里娃住进了豪华的总统套间能熟练的沐浴,那就笑掉大牙了。而写我们家乡的题材就容易多了,我会把小说中的人物附着在某一个熟悉的人身上,遇到这件事他会怎么说、怎么想、怎么做,因为熟悉,这些人物就在头脑里盘活起来,再加上熟悉的环境,写起来就得心应手了。有了人物,有了环境,那这些人就在眼前如过电影似地呈现一幅幅画面,那我就向孙猴子似地不断变换角色来跑龙套、做演员,小说就水到渠成了。
幽默风趣更是赵树理先生小说语言的一大特色,他喜欢用异常的语言,也就是在有的画面中人物反常或格格不入,会让人发笑,产生幽默感。比如上面这段话是三仙姑的装扮在那个年代就显得非常反常。欣赏作品要根据时代特征,那个时代四十五岁打扮一下就是老来俏,现在城市里四十五岁的女人还是一枝花。醉童老师就是幽默小说的高手,比如他的小说《丽丽减肥记》中其中一段话是这样写的:“空气凝重,没有一丝风。恐怕风也怕热,懒得动弹了。如此看来老天爷是不计考勤,也没奖惩制度的。但这却害苦了凡间的人们,坐着不动就一身汗,稍动一下就汗流浃背。汗水干后就会起一层盐渍,不仅难受,还会引发各种皮肤病,让人疼痒难耐。你说这么多汗水不能用来发电,这些盐也不能食用,着实可惜了!”用汗水发电多么反常的现象,读来不禁令人发笑,这个炎热的画面就印记在读者脑海中了。当然,幽默的语言往往少不了使用比喻、夸张、反复等各种修辞手法,通过各种诙谐幽默的修辞语言,来进一步展现人物的性格与内心世界。还是醉童老师这篇小说中的一段话:“就是这么一位大美女,自从结婚生子后,犹如吃了速效发酵粉,体型急剧膨胀。原来一尺九的小细腰现在不翼而飞了,害得裁缝师傅在她身上量了半天,弄得满头大汗,都吃不准究竟多少腰围,因为实在找不到她的腰在何处。而其臀部更是肥大壮观,走起路来扭来扭去,犹如那摇头电风扇。两条胳膊能抵人家大腿。双腿更是粗的吓人,恰似房柱子,导致她走路时两腿必须往外撇,否则挪不动步子。但即便这样,每天两腿内侧仍是磨得通红通红的,疼得龇牙咧嘴。原本白嫩的大腿,搞得像两根放大镜下的超级火腿肠!”在这段话中,比喻、夸张等修辞手法加强了语言的幽默感。这样的语言更容易表现出对生活思考的深度,剥掉人们现实生活中的种种伪装,让读者从作品中更深的领悟生活。
可见,幽默的语言离不开夸张的手法,在这儿并不是说用了夸张的修辞手法就是幽默的语言,而是说我们在写小说,尤其是刻画人物性格时,可以对局部或整体着意渲染、夸大,使其个性更加鲜明突出,比如,鲁迅的《阿Q正传》就是把阿Q的“精神胜利法”夸张到了极致,阿Q的形象也就印记在我们脑海里了。
我们在写作练习的时候,可以将人们所熟悉的生活片段有意的拿出来,用夸张的形式幽默地表达,给读者造成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觉。在被夸张后,被描述的事物个性鲜明,具有了典型性,从人们习以为常的事物中脱颖而出,这就具有了一种别出心裁的幽默感。
其二、语言朴实无华、简洁明了
这也是先生小说语言又一个鲜明的特色。还是回到三仙姑出场这段话,文字里没有一点做作和卖弄,浓郁的生活气息和乡土风味扑面而来,我们在写作时,可以借鉴学习他的这种学习方法,对人物的行动和对话的描写要反复锤炼,为什么要进行语言的锤炼呢?比如有的作者这样写道:“他用脚把皮球踢得远远的。”这不就是废话吗?踢球不用脚难道用手指头?有的作者好像要把一个简单的事物啰里啰嗦说一大堆才显得深奥,才显得自己功底深厚。其实,我们写作的目的是为了什么呢?还不就是为了让更多的读者分享自己的精彩,进入自己创作的空间吗?这样的废话连篇,大家想想,读者会有兴趣一直读下去吗?
那怎么锤炼语言呢?
首先一点,就是广泛地阅读。朱光潜先生有一句话:“有些年轻人是不学而求创造。”在编辑过程中,可以看到有些初学写作的朋友,我就是写我自己的,听不得别人的话,他觉得自己有写作天分,有自己的写作风格。没有学会走,直接就想飞起来。当然,有这种天分的人毕竟少数,对于大多数初学写作的朋友来说,还是要静下心来多阅读大师的作品,尤其是你喜欢的作品,可以系统地阅读,全面了解,久而久之,你会得到他的气质,他的写作风格。在看书或编辑大家作品的时候,遇到优秀的作品或者能让我产生共鸣的作品,我就琢磨,让我来写,我会怎么写?能不能写出人家那样的效果?所以,我们初学写作的朋友,一开始有点模仿也不要害怕。就像练书法,你不从临摹字帖开始,直接就能龙飞凤舞?当然也能,但是,那写出来的仅仅是“字”而已,谈不上作品。在这儿我不是说要求大家安于模仿而不求创造,那也是很可怕的。我们在模仿的基础上,一定要突破人家的圈子,在写作中发现自己的优势,闯出自己的一条路来。我们写小说的,不能只局限于读小说,散文、诗歌、戏剧等都可以涉猎,你别指望会有立竿见影的功效,这是一种潜移默化的作用。这就是积累,我们应该开阔自己的知识领域,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与时俱进,才能增强我们的表现力。就好比兜里有钱的人,说话总是比一般人硬气,那我们积累了丰富的语言,写作的笔力就自然而然显露出来了。第二点,必须坚持写作。你不能光说不练,我有一个朋友,在我的鼓励下开始写小说,今天跟我说他有了这样的构思,明天又告诉我有个绝妙的素材,他仅仅放在口头上了,一说动笔,他就说最近很忙。常忙,就是一个借口,结果,至现在没有写成一篇完整的小说。所以,作为爱好写作的朋友来说,不能停笔,三日不练手生。在反复锤炼的过程中,有时候,可能就为一句话或者一个词,弄得你几天吃不下、睡不安,脑子里总有事。或许,一个看来不起眼的事情发生,你突然开朗。我有几次是半夜梦中醒来得到了答案,迅速记录。这并不是故弄玄虚,我们要努力锤炼语言,寻找完全属于自己的表达方式。
再一个就是话不要说尽,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留白。就像画画,我们把一座山完全画出来好看呢,还是中间留点白让人想象那是云、是雾,云雾后面再露出屋檐一角,这就有味道了,因为你留给了别人想象的空间。
其三、语言活泼明快、顺口顺耳
先生的小说念起来琅琅上口,可以使人感受到优美的旋律与和谐的节奏。那么,他是如何达到这种境界的?我们不难发现,他的语言多用短语、短句,限制使用多重的修饰语。这就是一个句式的问题。
小说的语言是由短句与长句结合写出来的,但并不是简单的堆砌。我们在阅读小说时也能感受到:短句给大家的感觉是干脆利索,不拖泥带水,而长句让人产生的感觉是温顺的、柔和的抑或压抑的……有朋友就会问,那你说说到底用短句好还是长句好?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就像有人问你是馒头好吃还是米饭好吃是一个道理。这得根据对塑造人物烘托氛围是否有利来决定。比如写一个地痞流氓:“几根头发倒竖,刀疤脸,老远就听见他喊,小子,有本事你再说一句,揍扁你。”我们换成长句试试:“他铁青的头皮上长着几根头发,像荒漠里的胡杨一样顽强地竖着,脸上一道刀疤,特别显眼,看了就让人害怕。隔着老远他就大声喊叫,你小子有种就站住,刚才说什么来,你给我再来一遍,看我不把你打得两眼生泪像小溪哗啦啦。”大家一对比就知道结果了。有的语境适合长句,有的语境适合短句,到底什么地方用什么样的句式,需要大家在写作过程慢慢品味揣摩。
我们还可以从赵树理先生的小说中看出,他的小说非常接近现实生活。所以,我们要用心去尽可能地体味和自己尚未体味到的人生和生活当中的一切,感受生活,增强自己对生活的感受能力,把生活中看来平淡无奇的东西琢磨出味道来,然后用自己的语言表现出来。
今天我们从赵树理先生的语言说起,谈了一些写作的思路,但是并不是说,因为他的语言有特色我们都来学习他,就像我们看见三仙姑绣花的鞋漂亮,我们都来穿,那能合适吗?假如鲁迅和钱钟书能坐一起互相模仿语言的话,鲁迅模仿钱钟书的写法,人肉馒头就变得馊了,让钱钟书模仿鲁迅的写法,那城还没进去,就被阿Q梗着脖子赶出来了,还怎么围呢?
所以,我们一定要在学习的过程总结,在写作的过程表现自己小说语言的美,不要停留在字面的意思,要有言外之意,弦外之音。让读者在阅读过程中,给人以美的享受,我们要用现实主义精神和浪漫主义情怀讴歌现实生活,歌颂光明、抒发理想,鞭挞丑恶、抵制低俗,与时俱进。要树立精品意识,让我们的作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要讲品味,有格调,这才是群众喜闻悦见的好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