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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乡镇清明节文明祭扫活动实施方案

  • 作者: 为人处世
  • 来源: 励志故事
  • 发表于2017-04-26 2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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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群众文明祭扫和安全保障工作,促进殡葬改革的健康发展,确保清明节群众扫墓活动安全、文明、有序开展,营造良好的祭扫氛围。下面是美文閲读网小编整理的2017年乡镇清明节文明祭扫活动实施方案,欢迎大家阅读!

    【2017年乡镇清明节文明祭扫活动实施方案1】

    清明节将至,为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深入宣传中办发[2017]23号文件和我县《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乾办字[20××]121号)精神,突出“文明低碳祭扫”主题,全面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推行文明低碳祭扫

    要深刻认识文明低碳祭扫是时代赋予清明节的全新内涵和基本要求,大力宣传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7]23号文件和((乾办字[20××]121号)文件精神,党员干部带头文明祭奠,低碳祭扫,教育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观念。党员、干部不仅要做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坚定践行者,还要做积极宣传的模范,有效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引导群众传承优秀殡葬文化,弘扬时代新风。要加强清明节祭扫工作的管理,在集中祭扫的殡葬服务场所,加强制度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要继续开展鲜花换烧纸和志愿者宣传服务活动,加强对烧纸钱、焚祭品、放鞭炮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坚决抵制祭扫过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烈士纪念活动,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好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城乡基层组织作用,将文明低碳祭扫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积极传播清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丰富群众现代清明节日生活方式。

    二、全力保障清明祭扫安全有序

    要针对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时间、空间相对集中,保障安全压力大的特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提早制定祭扫接待方案、人员交通疏导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完善安全保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清明节文明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局长张录寿同志担任组长,副局长杨建团同志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办公室。各镇、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主动加强与公安、消防、交通、林业、工商、城建、综合执法、物价等部门的协作,统筹安排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明确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严防意外安全事件发生。殡仪馆要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问题,在祭扫高峰日要主动延长服务时间,实行全员上岗和24小时值班,落实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各镇、社区民政工作站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防止发生森林火灾,并与村签定清明节安全目标责任书,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三、认真落实惠民殡葬政策

    要以清明节为契机,向群众广泛宣传惠民殡葬政策,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殡葬改革,使惠民殡葬、绿色殡葬、人文殡葬深入人心。要结合我县重点区域坟墓整治工作,认真梳理殡葬救助制度在资金筹措、救助对象、救助程序、政策宣传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健全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做到政策公开透明、标准切实可行、程序严谨便民。凡农民自愿火化、平坟、迁坟的,都要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助。

    四、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清明节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殡葬工作的焦点时刻,也是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时机。各镇、社区在3月25日至4月15日期间,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主题宣传月活动,通过专题宣传、发放《倡议书》、印发殡葬改革宣传册、组装宣传车、重要场所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殡葬改革政策,重点宣传中办发[2017]23号文件和(乾办字[20××]121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使群众进一步理解和支持殡葬改革工作。要及时回应媒体和社会关切,对媒体曝光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反应,坚持以事实为准绳,及时公布调查处理结果,情况属实的要限期进行整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五、切实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服务意识,扎实推进行风建设,切实提高殡葬服务水平。要组织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不断优化服务流程,认真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严格落实各项服务公开、承诺制度,明确部门和岗位职责,保证责任落实到人。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殡葬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殡葬服务单位行风建设与清明节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提高,切实加强对殡葬服务的监督管理,全面掌握祭扫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祭扫突发问题。

    【2017年乡镇清明节文明祭扫活动实施方案2】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缅怀先祖、悼念逝者的传统节日,是弘扬中华民族光荣传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利时机,为了充分利用这一时机深化“我们的节日”活动,引导人们不断增强爱国、爱家、爱节日情感,营造一个“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的良好氛围,确保市民清明祭祀活动安全、有序、文明、和谐进行,结合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正确引导,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

    清明节期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以展示改革成果、宣传法规政策、倡导祭祀新风、传播殡葬文化、引导文明祭扫为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要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介为载体,通过开设专题专栏、制作展板、印发宣传册、发布公益广告等形式,搞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殡葬法规政策以及规范城区治丧对创建文明城市的意义和作用,积极推广家庭追思会、鲜花祭祀、网上祭祀、代理祭祀等文明、节俭、便捷的祭祀方式,引导广大群众增强安全意识,遵守公共秩序,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尚。

    二、齐抓共管,落实责任,着力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三区要积极教育和引导广大市民移风易俗,文明祭奠,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自觉摒弃扫墓祭祖焚烧纸钱香烛等陈规陋习,坚决抵制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拜祭活动,大力提倡用文明低碳健康安全的现代方式,寄托对先祖的哀思。市民政局要切实加强对清明祭祀活动的管理和服务,指导各殡葬服务单位合理调配人员,严肃工作纪律,做好清明期间的各项服务工作。要加强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群众集中祭祀场所的安全检查,完善安全保障设施,合理疏导人流、车流,及时堵塞漏洞,消除安全隐患,引导群众有序开展祭祀活动。市公安局要对祭祀活动中组织、教唆、胁迫、诱骗他人从事迷信活动,扰乱社会治安,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市交警支队要积极做好交通组织和疏导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交通畅通。市交通运输局要结合实际,加强客运车辆调度,合理调整通往重点祭祀地点的车辆班次密度,以满足祭祀群众出行需要。市林业局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林区火源管理,严禁在林区内上坟烧纸、烧香化烛、燃放烟花爆竹,严防发生森林火灾。市消防支队要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加强防火安全巡查、检查,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市工商局要加大对违规经营丧葬用品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不法经营行为,维护群众利益。市综合执法局要规范祭祀活动管理,并加强对市区主要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冥币、祭品等行为的整治。市环保局要依法做好因祭扫活动引发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组织和协调工作。市安监局要做好对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市教育局、团市委要发挥学生的联络员作用,向学生家长发倡议书,以“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宣传文明祭祀的有关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家长转变思想观念,树立文明祭祀理念。市级各新闻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集中报道清明由来、节日文化以及文明祭祀的意义,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深入人心。其他部门要主动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三、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确保文明祭祀有序进行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清明节群众祭祀活动时间短、空间小、密度大的特点,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提高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群众祭祀活动各项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