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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踪

  • 作者: 画阅
  • 来源: 励志故事
  • 发表于2016-10-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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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和君惟在一起的时候,正逢秋末,伦敦行人街上的一棵棵参天老树披上红妆,遍地橙黄。他踩着干枯的树叶,带着暗哑的声响,就这么翩翩地走入我的人生。

    我用了一个冬天的时间熟悉他,墨黑的眉,爱笑的眼,高挺的鼻,凉薄的唇。如此英俊,就算早上带着睡意的朦胧,都那么养眼。

    他体贴,幽默,有着成熟男子独有的魅力。一个冬天,我自此深陷。

    那年的冬天伦敦就下了一次雪,下了三天,窗外的世界一片雪白,漫天雪花冰凉,寒风刺骨,我和他窝在被窝里,暖气嗡嗡地响,热闹地回味我们的邂逅,他轻吻我的脸颊,我咯咯笑了。

    三天大雪,好多路都被堵住了无法通行,他就宿在了我小小的公寓里。我们日日吃着一英镑一包的微波炉食盒,看香港旧电影欣赏周润发尚且青涩的英姿,听着英语老歌,那时,MichaelJackson和WhitneyHouston跟他们的歌声一样,都还活着。

    晚上,我缩在他怀里。他身体永远温暖,如同他的眼眸永远含笑,我们在被子里絮絮私语,有一句没一句,说着相遇之前的人生,迷迷糊糊,直到睡着。

    窗外白雪不急不躁地下着,缓缓堆积在枯枝上,草地上,地砖上,好像我们的感情,那般轻轻的覆盖我平凡的生命,终于将我淹没在那温暖的柔情里。

    “原来快乐是这般感觉,大抵只要有他陪伴我渡过每一天,那也就不枉此生了。”我告诉晨冰,我的闺蜜。

    晨冰人如其名,靓丽得如山上被第一缕阳光照耀的冰盖,闪闪发光让人挪不开目光。我们虽然坐在咖啡馆角落,可近半数年轻男子都不停把目光投过来。他们自然不是要看我。

    老人总说是金子总会发光,说的大约就是晨冰。无论她躲在多么不惹人注目的角落,她都会惹人注目。

    她轻轻从脸上拂开极腰的长发,露出纤细的颈,精致的锁骨,白衬衫高腰裙下是玲珑有致的身材,一双桃花眼溢满担忧。“你陷得太快了,安言,你根本还不够了解他。”

    我知道她担心什么。但君惟真的很好。

    “他是个值得我托付终身的男人。我也知道短短几个月有点快,可是真的,他真的很好。”晨冰是为我好,我不想她担心。君惟会好好照顾我,我知道。

    “你想清楚就好。但安言,你要记得,你对他还根本不了解,一个人的秘密,可以很深。可以带给你的伤害,也很深。”

    咖啡香浓,小银匙和瓷杯相撞,发出叮叮咚咚的声响。而晨冰的话,就伴着窗外渐渐盛开的樱花,一语成籤。

    君惟第一次失踪,失踪了两天。

    不回信息,不接电话,到后来,直接关机。

    我记得,我盯着手机荧幕,心乱如麻。

    我很担心,怕他出了什么事。想打电话给他家人朋友问问,发现我根本没有他们之中任何一个人的联系方式。

    我没有见过他的家人,甚至没有见过他比较要好的朋友,只陪他出席过三两场商业宴会。他的生活,原来我接触的那么少。

    除了他姓甚名谁,今年贵庚,在哪里工作,我对他的实质了解原来那么少。

    我知道他牛排吃七分熟,知道他滑手机用右手食指,知道他讨厌吃葱,知道他最爱穿浅蓝色衬衫,可知道这些,又有什么用。

    那是第一次,我为他哭。

    “他一个大男人能出什么事,出来,我们逛街去。”打电话给晨冰,这是她的安慰。

    晨冰的生活里总少不了献殷勤的男生,男朋友也总换了一个又一个。她说,可能是她从不放心上,所以他们都不够好,也可能是他们都不够好,所以她从不放心上。

    反正她从不为男人烦恼,任他们自生自灭。

    “他有本事骗到底,我就相信到底,但他没本事,那我干嘛配合。”那时,她的男朋友劈腿,找了小三。她也不生气,兀自牵着下一任男朋友,施施然从他面前走过。

    “不好奇到底是怎么样的女子吗。”我问。什么的女子,可以打败这么样一朵雪夜里盛开的红莲,那么样美丽又骄傲的晨冰。

    “重要吗?”她反问。“不关我事,我干嘛还要费劲去追根究底。”

    有时真觉得晨冰是个非主流的哲学家。她的想法,从不围绕是非对错,只求她可以过得快乐。两个人一起不合拍,无论谁对谁错,既然不合拍分了便是,不追究,也不反省。她从不纠结是非,可总是对的很诡异。

    哲学家晨冰陪我走了一天的牛津街,红色大巴来来往往,我们手上的购物袋也越来越多,到了晚上,华灯初起,是伦敦最好看的样子。

    而我的手机,由始至终,都没有响过。

    那是君惟第一次失踪,却不是唯一一次。

    半年的感情里,他足足不见了十八次,一到五天不等。

    我从不知道他是去了哪里,见了谁,做了什么。半年,我逐渐认识他身边的人,可要不就是大家都不知道他为何人间蒸发,要么就是集体替他瞒着我。

    每次重新出现,他总会好声好气地哄大发脾气或嚎啕大哭的我。他给的理由总是可笑,那么次的谎言,他是不愿还是不屑欺骗,我渐渐分不清。

    “如果你能够接受,那就守着他不失踪时的柔情和他过下去,如果不能接受,那就甩了他自己过下去。”晨冰的话,永远一针见血。

    其实我多么想像她,豁达潇洒,可我知道自己不是。晨冰其实在需要的时候总会把心变得坚硬如冰,而我从来都太心软,无论对自己还是别人,朋友还是敌人。

    晨冰的父母真的有先见之明,她总是人如其名。

    “我不知道能不能接受。我只知道我很不喜欢。”我说。

    “任何正常的人都不会喜欢,也不能接受自己另一半长期,不定时,不间断地搞失踪。你本就优柔寡断,现在下不了决心,不过是因为还不够痛。”

    我知道那手握一杯热水的故事。我知道我狠不下心,是因为除了失踪这件事,君惟真的好的无可挑剔。我也知道他失踪的习惯我也许可以委屈求全忍受一阵子,却不可能接受一辈子。

    呆呆等着他重新出现的日子总特别漫长,带着细细的,绵密的疼,像淋湿街道那

    淅淅沥沥的雨,洗涤记忆里的幸福,隔着窗只看得见模模糊糊的轮廓,反射出一滩深一滩浅的光晕。

    我曾经试图寻找蛛丝马迹,他去了哪里,见了谁,做了什么。可他着实干净利落,我什么也没找着。

    第五次开始,我不再为了他失踪吵闹,也不再让他说那些蹩脚的藉口,更不再试图因此和他长谈。只是漠然地看着他回来,怡然自得,若无其事。

    他什么都好,就这件事,让我心灰意冷。那份冷,就像寒风一样渗入我的衣服,凉入心底。他的身体仍然温暖,就好象他眼眸仍然含笑,可那温暖传到我的皮肤的时候,已然冷却。

    每个人总有那么一些不好的习惯,缺点。也许是我太贪心,但无论他有多么多优点,也掩盖弥补不了这一大缺陷。情侣间贵乎坦诚,了解,让彼此安心,幸福,互补不足。我们之间好像都没有。

    我也不知道这个不足,我可以怎么补,无论怎么想,都好像把自己逼进死胡同般,只能重复得到一样的结论。

    樱花花期已过,不再看得见一棵棵挂满粉红月白花海的樱花树。那时花开,多么美,风一吹,瓣瓣落下,那般绚丽的一场樱花雨,我们站在雨里,他的吻,带着淡淡的花香。

    那么多回忆。

    我在等我足够痛,等我足够决绝做决定。我给过他太多次选择的机会,他总不放心上,凭的不就是我离不开他。他不介意我不安,我害怕,我不开心,因为无论如何,我已离不开他。

    “有时,就这件事上,我真希望自己不要那么清醒。”我苦笑着告诉君惟,很想哭,可眼睛涩涩的着实流不出眼泪。

    他抱紧我,轻声道歉。我不知道他可否心疼,可否愧疚,可那瞬间,我的心痛了,为了自己。

    君惟没有等到我痛下决心那天。

    疼痛还在酝酿,一坛极苦极涩的酒,可能我真的深爱,也可能我真的软弱,我始终没能狠心提分手。

    疼痛还在酝酿,氤氲浓郁的酒香,他又一次消失,和之前一样突然,一样毫无预警,一样手机关机,一样从地表消失。

    唯一不一样的,是他没有再回来。

    我坐在阳台,脸栖在膝盖上,看着朦胧雨雾发呆。偶尔微风吹起,带着雨滴湿了我的身。

    路上行人匆匆来往,冒着雨低头跑着,真好奇他们淋雨也要去的地方是哪里,淋雨也要见的人是谁。

    天色渐渐黑了。高挑的路灯亮起橙光,橘黄色的光晕被跳跃的雨滴打碎,再打碎,再打碎,好像我的心,一次一次被打碎,再打碎,再打碎,只因它还长得和原来一样,便没有人认为它已碎得千疮百孔。

    一星期了。君惟没有回来。

    我脑子乱糟糟的,很多想法,互相认同,又互相否决。

    我进屋拿了手机,自第七次开始,他一消失我就不会打电话给他,只等他自己回来。可这一次,我总感觉是不一样的。

    我想,我终究做不到若无其事,我终究会想念,会担心。

    我把手机放到耳边,半晌,又放下。手机荧幕沾上我头发上的水珠,也湿湿的。

    他的号码,是空号。

    空号。

    这算分手吧。我一直下不了的决定,他就这么轻易地,随便地,悄声无息地替我做了选择。

    罢了,罢了,我想。全身无力。

    “我失恋了。”那晚,我打电话给晨冰。

    她陪我嚎啕大哭,到酒吧买醉,陪我把他的东西全扔了。我比想象中难受得多,无时无刻都痛不欲生,夜夜噩梦,总在不经意间泪流满面。

    那个一直困住我的死胡同豁然开朗。等着他的日子虽然漫长,不安,可至少不是这般极致的痛。

    我是多么想念他墨黑的眉,高挺的鼻和凉薄的唇。我是多么渴望他温暖的怀抱,和含笑的眼。

    “凡事都有相对论,疼痛也不例外。你现在觉得他失踪是可以接受的,不过因为等他的痛比失去他的痛轻。可,安言,长痛不如短痛,时间也有相对论。”

    晨冰永远像冰山上的冰一样,冷的耀眼,冷得清醒。若是我能像她一样坚强,就好了。

    我没有再见过君惟。

    我痛了很长一段时间,失恋失得遍体鳞伤,面目全非。可像所有失恋一样,时间一长,我也就缓过来了。

    日子一样过,平平淡淡,平平凡凡。看树叶橘红,看大雨滂沱,看梅花盛开,看雪花飞舞。

    又过了四季,又过了一年。

    我没有再见过君惟。

    晨冰终于找到一个足够好,能让她放心上的男人。可那男人还是好的不够彻底,狠狠伤了她好不容易融化的柔软少女心。

    她也失恋了。也哭得稀里哗啦,也痛彻心扉,遍体鳞伤,千疮百孔,面目全非。有时我觉得我们真像互舔伤口的小猫儿。

    我以为我永远不会看见晨冰软弱的样子,但我看到了。她所有哲学的想法和剔透如冰的心思和坚硬如冰的坚强都没能救赎她。

    该伤的都伤了,血迹斑斑。

    我看见晨冰哭了,却再也没有看见君惟。

    偶尔,我会想想君惟每次失踪究竟去了哪里。也许他有个远距离女朋友,每次来查岗他就得去陪着原配,值得放我这个小三飞机。也许他是个外星人,要定时回他的实验室维修人类的躯体。也许他是个特务,要到世界各地执行任务。

    我胡思乱想过很多理由,从一开始的执着到后来的释然。

    走了便是走了。无论当初是为了什么理由,他的举动带来的伤害是真切的,无论他去了哪里,反正没有在我身边,也没有让我了解。

    我也想过为什么突然就不出现了。从一开始的执着到后来的释然。

    分了便是分了。无论他是为何离开,是厌倦了还是带着苦衷,如今他都已不存在我的生活。无论是谁对不起谁,是谁辜负了谁,分了便是分了。

    渐渐的,我也不胡思乱想了。君惟那个我曾认为是世上最完美的男人,终究被时间尘封,只成了回忆里一页泛黄的精彩。

    我没有再见过君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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